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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盟店科技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刨花板及胶黏剂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1 13:43:36      点击次数:158

板盟店科技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刨花板及胶黏剂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板盟店科技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定向刨花板及胶黏剂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C2023刨花板制造和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项目地址: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绿色家居产业园青年路与将星路交汇处向南100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7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占地面积:在现有项目北侧新征用地约200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职工人数:扩建后,项目职工190名,较扩建前人数将新增90;厂内不设宿舍;

工作时数:刨花板车间和制胶车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年运行时数7200小时。

建设项目概况:目前,宿迁市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行业已形成“三区四核十五点”产业布局:“三区”包括沭阳县生态、环保、节约型现代家居制造产业基地,“四核”包括沭阳(贤官)生态板材产业园核心区。其中沭阳县木材加工规模企业数量约200余家,产品主要有中(高)密度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生态板等人造板,2023年总体产能超1000万立方米/年,主要使用胶粘剂品种为脲醛胶、酚醛胶,年均消耗量为130-200万吨/年,生产量为80-125万吨/年,每年缺口50-80万吨(脲醛胶、酚醛胶外购量占比约3:1)需要从山东等地外购。板盟店决定投资150000万元扩建二期“定向刨花板和胶黏剂制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在原一期项目不变动的情况下,增加定向刨花板50万立方米/年和低醛胶8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有效填补宿迁市用胶缺口,并有助于实现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和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清下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清下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锅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贤官镇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回用水储池”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热能中心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多管除尘+高温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尾气通过高度45m,内径3mDA201排气筒达标排放,涉VOCs工艺废气、甲醛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至热能中心燃烧处理,其他涉颗粒物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高度15mDA202~DA206排气筒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可接受且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剥皮机、削片机、刨片机、干燥机、打磨机、筛选机、齐边锯、砂光机、纵向锯、各种泵、风机等机械噪声等,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遵循分类收集和外售综合利用的原则,具体处置方式如下:废包装材料、炉渣、废金属、飞灰灰尘、脱硫石膏、非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制胶中心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木屑粉尘、木材废边角料回用作为生物质燃料;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统一收集、清运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厂内配备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排水采用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主要包括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地面和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清下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综合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回用水储池”,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清下水经过简单沉淀后回用于锅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贤官镇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中水回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贤官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表1 C 标准排入万公河。

2)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包括热能中心燃烧废气、制胶投料废气、制胶反应废气、原木削片废气、木材刨片废气、施胶-热压废气、铺装-砂光废气、罐区呼吸废气和危废库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车间未捕集废气、原料仓库粉尘、污水站逃逸臭气等。热能中心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多管除尘+高温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尾气通过高度45m,内径3mDA201排气筒达标排放,涉VOCs工艺废气、甲醛储罐呼吸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合并至热能中心燃烧处理,其他涉颗粒物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高度15mDA202~DA206排气筒达标排放。

3)本项目厂内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源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可有效控制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规范贮存,危险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实现妥善处置。

5)本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次评价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基本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拟建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板盟店科技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邮箱:877212407@qq.com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宿迁市沭阳县贤官镇绿色家居产业园青年路与将星路交汇处向南100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主要可填写公示下方公众意见表,然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八) 公众提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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